1.工作职责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演练活动以及编制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工作,并收集相关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3)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汇总发现事故隐患,提出事故隐患情况及整改建议;
(4)处理突发事件,并根据国家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撰写报告初稿;
(5)协助劳动安全监察机关实施对集团公司的安全监察活动;
(6)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2.任职资格
(1)年龄在40岁以下;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管理类相关专业,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有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或安全资格证书者优先;
(4)有较好的组织纪律性,反应敏捷,有较强的观察、记忆、书写及分析能力;
(5)具备较强责任心和团队协作能力;
(6)过往工作履历清晰,人事档案齐全,身体健康,无违法违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