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内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略、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上级机关以及总公司各项决议、决定、制度的情况;
2.调查处理总公司和基层党支部、党员以及基层领导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3.负责受理各类检举、控告,做好线索分类和处置,并按程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受理权限内不服党纪政纪处理的申辩、申诉,做好职工来信来访、举报的登记工作;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领导人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5.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把干部提拔任用 党风廉洁意见回复 关;
6.抓好总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纠正行风和专项清理工作,查处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7.依据集团公司和总公司的规章制度、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下属各单位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8.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和相关归档文件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9.起草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等各种文件,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保存等;
10.及时完成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字表达能力强;
3.两年以上党建或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日常工作办公软件;
4.持有政工师证书,党政管理、历史、法律、汉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或五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经历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