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组织企业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考核和建设项目及有关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监督、评价和改进工作;
2.对相关干部在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和其任期内单位发生的主要经济问题进行审计;
3.组织完成各专项审计及高风险业务审计;
4.审查和评估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措施、行为及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5.配合外部审计部门和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任职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审计师资格;
3.具备5年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型企业审计工作经验;
4.熟悉国家审计相关法规、程序和方法,对内外部控制有较强的平衡能力;
5.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计划、执行、控制、协调能力;
6.为人正直诚实,沟通及文字表达能力强;
7.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