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标准
(1)年龄:18-30周岁(1987年3月6日至1999年3月6日之间出生);
(2)性别:不限;
(3)户籍:不限(本省优先);
(4)大专(含)以上学历;
具有一定特长者优先
①文体、写作及其它,达到一定水准;
②中共党员;
③本科以上学历;
④法律、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行政管理、计算机及城市管理相关专业毕业优先;
⑤退伍军人;
(6)拒绝下列人员:
①有过吸毒史的;
②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治安处罚及其他犯罪记录的;
③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曾受过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曾受过开除党籍、团籍、学籍纪律处分的,或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④曾参加过 法轮功 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⑤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