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一)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正确反映和监督全场费用开支,管好各项资金,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该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严格执行财务纪律,配合开展财务审计、检查等工作,保证资金安全;
(三)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管理,遵守收入和开支制度,分清资金渠道,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各项指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按照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挖掘资金使用效果的潜力,披露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建立并保管财务资料、帐册、凭证、报表等档案资料,对上级主管部门来场了解和检查财务会计工作,要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六)每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检查,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向领导反映预算执行中问题,做好每年度的预算工作,并认真做好年度转结帐的结转工作;
(七)加强财务内控制度建设,负责组织盐场各项会计制度、财务管理文件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八)负责盐场财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九)负责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支持会计人员行使职权;
(十)参与审查盐场基本建设、大修工程、设备购置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开支,参与拟定盐场有关的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
(十一)制定下属各单位经济目标责任书,并对各单位经营进行经营定期或不定期审计;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45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担任大中型生产企业财务管理职务满五年,工作业绩突出;
(三)财会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四)熟悉生产企业财务、税务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
(五)能熟练掌握财务管理软件和办公软件;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勤奋敬业,作风严谨。
在现职岗位工作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或有发展潜力、专业资源的,年龄、学历、资历限制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一)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二)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三)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四)正在接受相关组织调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