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一)对所负责公司所有房地产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对公司工程项目进行统筹管理;
(二)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对计划、成本、质量等进行有效控制;
(三)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经营目标,制定并执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
(四)参与项目各部门的工作进展,包括对各阶段、各部门的工作计划、进展、效率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指导、调整、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全面指导、控制各部门费用预算和资金费用使用情况,按权限审核相关费用计划和使用情况;
(六)负责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外联工作,保持良好关系,确保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深入了解房地产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对项目的市场定位、全面规划、营销策略、施工进展具有全局性的指导、领导作用;
(八)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和处理相关事宜;
(九)建立健全公司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十)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调整、任免、奖惩;
(十一)审查、批准年度计划内的经营、投资的报告;
(十二)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及资料;
(十三)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55岁以下(196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工民建等相关专业优先;
(三)担任大中型房地产企业中层以上项目开发管理类职务满10年,其中担任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职务满3年,有独立操作项目经历;
(四)对海南房地产市场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有深刻的认识,熟悉房地产行业相关流程、知识、政策等相关内容,熟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行业人脉储备;
(五)具备独立的决策能力和大型房地产项目综合管理能力,并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及资金管理能力;
(六)思路清晰,做事果断,具有良好的判断力、危机事件管理与决策能力,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创新意识;
(七)具备优秀的领导、组织才能和沟通、协调、激励技巧,优秀的管理队伍建设能力,能激发下属员工潜能,促进团队协作。
在现职岗位工作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或有发展潜力、专业资源的,年龄、学历、资历限制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一)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二)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三)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四)正在接受相关组织调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