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一)根据集团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
(二)对公司经营事项进行决策,代表公司参加重大业务、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动;
(三)及时了解同行业产品市场变化情况,定期向集团公司提供所辖区域的市场状况信息,为集团公司的总体布局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主持、推动制定公司关键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及时进行组织和流程的优化调整;
(五)营造良好企业文化氛围,建立公司内部良好的沟通渠道,完善企业识别系统,塑造和强化公司价值观;
(六)建立公司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媒体等部门间顺畅的沟通渠道,开展公司的社会公共关系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七)领导制定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审批重大人事决策,组织公司职能部门进行年度考核;
(八)负责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汇报;
(九)审批公司经营性支出,定期组织进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十)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55岁以下(196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担任大中型同行业或食品加工行业企业中层以上管理职务满八年或高层管理职务满五年,工作业绩突出;
(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四)市场开拓意识强,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熟悉企业运作模式,具有企业产业化运作经验,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动态与趋势;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抗压能力、战略决策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勤奋敬业,作风严谨。
在现职岗位工作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或有发展潜力、专业资源的,年龄、学历、资历限制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一)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二)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三)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四)正在接受相关组织调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