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职责
A、学习、宣传、贯彻国际国内及中心的有关职业培训的最新规定,定期检查或抽查事业部各部门的工作实施情况;
B、全面负责船员培训事业部的工作;
C、在调查的基础上,制定船员培训事业部的发展规划。制定招生计划、编写本事业部的工作实施方案;
D、负责督促、检查招生计划及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每月组织召开二至三次教学工作座谈会和总结会,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E、负责向中心领导报告培训情况,按期限提交 船员培训许可证 的再次审验报告,接受上级主管机关的指导和审查;
F、负责各项培训考试的接待工作,负责校内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本事业部的人事安排及行政管理工作;
G、掌握本事业部每个员工的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和工作业绩,负责对他进行培训、考核、及向主任提出晋升和奖惩的意见或建议。
H、带领本部门人员编写建立船员培训质量体系文件,及申请材料的筹备工作。
2、任职条件
A、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教授或以上职称,有高等院校工作背景或留学经历者优先,航海专业学历或航海院校培训的专业教师;
B、具有无限航区3年以上的高级船员海上服务资历;
C、持有 船舶保安员证书 并参加过保安师资培训班的教师;或最近三年内有12个月无限航区海龄且持无限航区适任证书并参加过保安师资培训班的高级船员;
D、教员资格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认可的教员师资培训,从事船员培训的教员不得在两个以上的培训机构担任自有教员, 自有教员 指与培训机构所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教员;
E、熟悉船员培训的操作流程和船员培训法规;
F、从事航海专业教学培训工作3年以上,身体健康,有责任心;
G、良好的交际能力、公关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并分析解决问题。
工作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金滩路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