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研究、设计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包含招聘、绩效、培训、薪酬及员工发展等体系的全面建设),制定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根据公司发展要求,审定薪酬和福利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调整薪酬结构,确保薪酬及其它激励政策的作用实现;
(3)根据公司对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定评价政策,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并对各部门绩效评价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并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4)根据公司发展要求,拟定组织架构和年度招聘计划,做好员工岗位职责标准的审定的监督执行;
(5)根据公司对人才发展的需要,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建立有效的培训体系(含课程体系和内部讲师体系);
(6)塑造、维护、发展和传播企业文化;
(7)协调有关政府部门、保险监管机关及劳动保健监察机关的公共关系。
2、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学、心理学、人力资源相关专业
(2)国家一级人力资源师
(3)8年以上工作经历,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对等工作经验;30-45岁
(4)原则性强,亲和力好。了解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具有很强的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抗压能力、沟通能力、影响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发现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