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代表昌江县政府、环保局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污染源普查及有关工作。通过学习培训,获得、巩固污染源普查工作能力,开展普查阶段的相应入户调查工作。
岗位要求:
1.专科以上学历。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是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良好的责任心。
7.环境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优、具有相应政府、事业单位经历的优先考虑。
8.毕业生亦可考虑。
9.工作时间主要为2018年8~10月份
10.本岗位可接受兼职(须保证污普工作)
福利待遇:
工作期间,包食宿,3000元/月。
工作地点:海南省昌江县城(普查阶段性工作)
附:本岗位对于从事环保领域工作、事业、具有极好的学习及工作锻炼机会作用;同时本次招聘也代表环保局相关技术岗位进行招聘,将在普查工作阶段工作中条件优秀或综合表现较好的人员优选安排进入环保局工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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