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日常生活的管理和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生活习惯、提高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
2、保证学生按时作息,培养学生良好的起居习惯;
3、高度重视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发展。
任职资格:
1、大专以上学历,45岁以下,有两年以上生活管理教师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
待遇面议。
工作地点:海南侨中高、初中部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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